今天橘子网小编整理了民航招飞先面试在初检 民航招飞条件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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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招飞具体流程是怎样啊?进入政审是不是以后难度就不大啦?朋友是应届大学本科生。请了解的高人指点啊
你好,我是参加民航和空军招飞的高三学生。民航招飞的流程分为多个环节,初检是第一步,随后是复检,也就是全面体检,也被称为上站体检。接着是政审,之后还有入学前复查和入学后复检。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
进入政审环节后,只要政审没有问题,后续的流程通常都不会有很大难度。不过,进入大学后,有一部分学生可能会因为身体或飞行技术的原因被停飞,转而学习地面专业,不再继续学习飞行。如果你的朋友计划出国进行飞行训练,良好的英语交流能力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与外教的沟通可能会成为障碍,导致被停飞。
需要指出的是,停飞率一般不会超过25%,这意味着大多数人最终都可以顺利毕业并成为一名合格的飞行员。每年都会进行体检,但都没有政审前那次全面体检那么严格,只要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体检一般都不会有问题。
如果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
民航招飞条件
拜托,空军初检的东西也太小菜一碟了。。。。民航不需要肌肉男,要的是全身全部健康,发个标准给你看,其实没多大意义,就是全部健康
还有,那些什么靠关系才能进去的纯属屁话,人格保证,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 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M 7007.3—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飞行学生的医学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在校飞行学生。 2 引用标准 GBl6408.3—1996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3 体检鉴定结论。 体检鉴定结论分为: a. 飞行合格; b.暂时不合格; c.不合格。 4 一般条件 4.1 应具有正常的生理功能,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不应有: a.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异常; b.活动的 、潜在的、急性或馒性的疾病; c.创伤性后遗症。 4.2 影响功能的16f形、变形、缺损或损伤不合格。 4.2 恶性肿瘤或影响生理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5精神、神经系统 5.1 精神异常、精神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急性感染性、中毒性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5.2行为异常、病态人格不合格。 5.3神经症不合瘛? 神经症倾向个别评定。 5.4睡眠障碍不合格。 5.5药物成瘾、酒精成瘾不合格。 5.6言语障碍不合格。 5.7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不合格。 5.8癫痫不合格。 5.9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损伤不合格。 5.9.1 中枢神经系统急性感染性疾病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5.9.2 无意识障碍的闭合性颅脑外伤地面观察一至三个月,无临床症状,脑电图正常合格。 5.9.3 闭合性颅脑外伤意识丧失不超过30 min,无颅骨骨折,地面观察六个月后个别评定。 5.10经常性头痛不合格。 5.11 严重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5.12严重植物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5.13影响功能的肌肉疾病不合格。 6心理学 . 心理品质不良不合格。 7 呼吸系统 7.1 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7.2肺结核不合格。 肺结核一年内治愈体质良好合格。 7.3 自发性气胸不合格。 7.4 胸腔脏器手术后不合格。 8 循环系统 8.1 心血管疾病不合格。 8.1.1 临界高血压无明显症状合格。 8.1.2 急性病毒性心肌炎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8.2 心电图明显异常不合格。 I度房室传导阻滞、单纯性sT一T改变排除器质性病变合格。 8.3 难以治愈的周围血管疾病不合格。 9消化系统 9.1 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不合格。 9.1.1 消化性溃疡治愈后合格。 9.1.2 阑尾切除术或腹外疮修补术后,经地面观察一至三个月无后退症合格。 9.1.3 直肠、肛门疾病治愈后无功能障碍合格。 9.1.4 胆囊结石治疗三个月后,经复查末发现残留结石及后退症合格。 9.2病毒性肝炎不合格。 9.2.1 急性肝炎治愈后地面观察半年至一年无异常改变合格。 9.2.2 单纯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合格。 10泌尿生殖系统 10.1 泌尿系统疾病、损伤不合格。 10.1.1 急性泌尿道感染治愈后合格。 10.1.2 急性肾炎治愈后合格。 10.1.3 生理性蛋白尿合格。 10.1.4非病理性血尿合格。 10.1.5 泌尿系统结石治疗后,无残留结石及后遗症合格。 10.2严重生殖系统疾病不合格。 11造血系统 造血系统疾病不合格。 轻度贫血,原因明确,治疗效果较好合格。 12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 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轻度弥漫性单纯性甲状腺肿合格。 13 运动系统 运动系统疾病、损伤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骨折治愈后功能正常合格。关节损伤或脱位治愈后无复发,功能正常合格。 14皮肤及其附属器 14.1 难以治愈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不合格。 神经性皮炎、湿疹、银屑病、白痴风个别评定。 14.2性病不合格。 15限及其附属器 15.1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o.7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o.3,戴镜矫正视力不低于1.o,屈光不正不超过土3.00 D(球镜当量)合格。 (飞行时必须戴矫正眼镜,并携带备份眼镜。) 15.2 任何一眼裸眼近视力低于1.0不合格。 15.3视野异常不合格。 15.4色盲、色弱不合格。 15.5夜盲治疗无效不合格。 15.6 眼及其附属器疾病治愈后遗有眼功能障碍不合格。 16耳鼻咽喉及口腔 16.1 任何一耳低语音耳语听力低于5m,纯音听力图空气传导听力曲线在500、1000、2000 Hz任一频率听力损失35dB或3000Hz频率听力损失50dB不合格。 16.2耳气压功能不良治疗无效不合格。 16.3 中耳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鼓膜穿孔愈合后合格。 16.4 内耳疾病或眩晕症不合格。 16.5晕机病治疗无效不合格。 16.6影响功能的鼻、鼻窦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16.7嗅觉丧失不合格。 16.8 影响功能且不易矫治的咽喉部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16.9 影响功能的口腔及颞下颌关节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附录A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项目、方法和鉴定原则 (参考件) 本附录包括各科常规检查项目、方法和一些病症鉴定原则。凡与临床检查要求一致的项目,体检时按临床检查方法进行。必要时可做特殊项目检查。 A1精神、神经科 A1.1 常规检查项目 ’ A1.1.1病史搜集。 A1.1.2精神检查。 A1.1.3脑神经检查。 A1.1.4运动检查。 A1.1.5感觉检查。 A1.1.6反射检查。 A1.1.7植物神经检查 A1.2常规检查项目重点内容 病史捏集例重于现病史和飞行事故征候情况,以及社会适应情况。其他见GBl6408.3附录A。 A1.3病症鉴定 A1.3.1 神经症倾向:如果症状轻,易恢复,心理学测验成绩优良(平均分数以上)或飞行成绩优良,经锻炼或矫治恢复正常合格。 A1.3.2 闭合性颅脑外伤意识丧失30 min内,无颅骨骨折,地面观察半年,脑电图正常,无癫痫发作倾向,无智力、性格改变,心理学测验成绩优良合格。 A1.3.3颅脑外伤颅骨骨折不合格。 A1.3.4脑脊液漏不合格。 A2外科 A2.1 常规检查项目 A2.1.1 病史按集。 A2.1.2人体测量。 A2. 1.3 营养发育。 A2.1.4皮肤检查。 A2。1.5淋巴结检查。 A2。1.6头颅检查。 A2。1.7颈部检查。 A2、1.8胸部检查。 A2。1.9腹部检查。 A2。1.10脊柱检查。 A2。1.11 四肢检查。 A2、1.12 生殖器检查。 A2.1.13肛门检查。 A2。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3附录A。 A2.3病史搜集 询问有无外伤史,体育活动、飞行训练中身体反应情况,有无血尿、便血等。 A2.4病症鉴定 A2.4.1 局限性神经性皮炎合格,泛发性神经性皮炎经过治疗症状消失或基本消失合格。 A2.4.2 慢性湿疹、症状轻、不影响睡眠合格。 A2.4.3 银屑病经过治疗后,皮损面积小,症状轻,对睡眠、学习无影响合格。 A2.4.4 非暴露部位范围小的白癫风合格。 A3 内科 A3.1 常规检查项目 A3.1。1病史按集。 A3.1。2脉搏、血压检查。 A3.1。3营养状态检查。 A3.1。4头颈部检查。 A3.1.5胸腔部检查。 A3.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t 3附录A。 A4眼及其附属器 A4.1 常规检查项目 A4.1.1病史搜集。 A4.1.2一般检查项目。 A4.1.2.1 眼险、结膜、泪器。 A4.1。2.2角膜、巩膜。 A4.1、2.3前房、虹膜、瞳孔。 A4.1。2.4 晶状体、玻璃体。 A4.1.2.5眼底。 A4.1。3视功能检查。 A4.1.3.1/远视力。 A4.1.3.2近视力。 A4.1.3.3色觉。 A4.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3附录A。 A5耳真咽喉及口腔 A5.1 常规检查项目 A5.1.1 病史搜集。 A5.1.2 一般检查项目。 A5.1.2,1 外耳、鼓膜。 A5.1.2.2外鼻、鼻腔。 A5.1.2.3口咽、鼻咽部。 A5.1.2.4喉部。 A5.1.2.5颞下领关节。 A5.1.2.6 口腔。 A5.1.3功能检查。 A5.1.3.1 听力功能检查:耳语检查。 A5.1.3.2 耳气压功能检查: a.耳听诊管检查; b.捏鼻鼓气检查。 A5.1.3.3 低头体位引流检查。 A5.1.3.4 鼻呼吸功能检查。 A5.1.3.5嗅觉检查。 A5.2 病史招集、检查方法与结果评定、病症鉴定 病史搜集、检查方法与结果评定、病症鉴定见GB16408.3附录A。 附录B —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常规辅助检查项目 (参考件) B1 血常规(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及分类)。 D2 尿常规(尿蛋白、尿糖、尿沉渣镜检)o B3胸部x线检查。 B4肝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一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负责起草。
国内民航招飞模式最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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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民航招飞模式最新解读
国内民用航空招飞模式主要分为养成生、大改驾和大毕改三种,每种模式都依托航空院校和141部航校进行培养,且数量上以养成生为主,大改驾和大毕改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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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成生
养成学生是普高高三学生参加开设有飞行技术专业的院校或航空公司组织的招飞选拔。面试、体检、政审均合格的学生需统一参加高考,并按照分数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养成生的本科专业为飞行技术,飞行训练属于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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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式
:分为院校自招和航空公司委培两种。航空公司委培的学生在本科入学前就会签订三方飞行培训合同,完成学业后即可返回原公司就职;院校自招的养成学生,入学后会随机分配与校方具有合作关系的航空公司签订培训合同。部分航空公司会把招生委托给航校举办,由航校全权负责招生,招收的飞行学生仍属于航空公司委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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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名单
:目前开设飞行技术专业的高校包括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多所院校。其中,2023年度招收公费养成学生的高校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自费养成学生的高校有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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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对学生个人来说,建议参加公费培养模式,因为飞行训练整体大纲课程费用较高,约为70万元左右,即使中途因身体或技术原因停飞,也无需赔付培养单位培训费用。
二、大改驾
大改驾全称是大学生改学飞行技术专业,面向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大二学生。经过飞行院校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学生可在进入大三时转入飞行技术专业接受全日制教育,不延长学制,毕业后获得飞行技术专业毕业证书并到航空公司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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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特点
:大改驾和养成生的培训进度相同,无需等到大学毕业再学习飞行,可以和同级养成生同时毕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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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变迁
:部分高校如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安阳工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曾联合招收过大改驾学生,但近年来多所高校已停办大改驾。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也于2019年后处于停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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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飞流程
:以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为例,招飞流程包括学校统一发布简章、学生报名、初筛面试、初检、复检、面试等环节。面试通过后,学校会统一安排转专业到飞行技术专业。
三、大毕改
大毕改全称是大学生毕业后改学飞行技术,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相应学历毕业生,接受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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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式
:大毕改招飞分为航空公司招收和飞行院校自招两种。航空公司招收的大毕改学员通过航空公司组织的招飞面试、空勤体检、背景调查后,由航空公司安排送往指定培训单位完成理论学习和飞行训练;飞行院校自招的大毕改学员则参加院校招飞面试、空勤体检、背景调查,院校安排飞行训练及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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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限制
:意向参加大毕改招飞的学生需要注意年龄限制,一般本科生需在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需在1996年1月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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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飞趋势
:近年来,大毕改招飞呈现回暖趋势。航司会官方发布大毕改招生要求以及报名渠道,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行参加报名。
综上所述,国内民航招飞模式多样,每种模式都有其特点和要求。学生应根据自身情况和职业规划,选择适合自己的招飞模式,并提前做好准备,以顺利成为民航飞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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