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学习生活当中,对于大学招生一定都很关心,今天橘子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南京
信息工程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信大商院)发布的《202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商学院招生简章》,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MBA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全日制,2.8万元/年;非全日制,3.5万元/年。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MBA研究生的学制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MBA研究生无论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学制均为3年。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MBA研究生的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准予毕业并授予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MBA研究生的培养方向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MBA研究生项目设置了6个主要培养方向:大数据管理决策、创新与
创业管理、组织行为与
人力资源管理、
财务管理与投融资决策、运营与
供应链管理、数字营销与
电子商务。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MBA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1、商学院研究生招生QQ群:742549072。
2、工商管理专硕(MBA)咨询老师:顾老师,电话:025-58235035。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MBA硕士点的导师队伍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MBA硕士点的导师有:程明宝、姜彩楼、谢荣见、盛济川、顾和军、魏向杰、张娜等。
橘子网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官网发布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整理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一、院校介绍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商学院设有财务与
会计、
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营销4个系,
会计学、财务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5个本科专业;工商管理(学术型)、会计硕士(MPAcc)专业型学位点2个;2018年新增工商管理(MBA)专业型学位点、应用
经济学(学术性)硕士学位点。商学院现有全职教职工75人,其中教授9人(博士导师1人),副教授23人,讲师16人,另外有全时外教1人,非全时教授、副教授2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MBA面向地区与行业发展,秉承“明德格物、立己达人”的校训,培养大数据环境下的智慧型商业决策者,塑造管理理念的行动者。
二、MBA项目特色
(1)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定位大江北,面向以江北新区为核心的城市群。
(2)发挥行业优势:依托气象信息处理的学科优势,紧跟商业发展最新潮流,强化组织管理中的信息与数据分析与决策。
(3)强调学术研究与应用实践的贯通:培养能解决组织管理实际问题的管理菁英。
(4)创新课程设置,主要模块包含战略与创新、组织运营、精准营销、财务与投融资等方面。
(5)强化创新创业训练和资源汇集,提供优势职业发展通道,服务于MBA学生的终身学习与职业发展。
三、报考条件
大专毕业后工作5年或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或3年以上,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毕业年限计算日期截止入学前。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全国统考,初试科目为
英语,满分100;综合(数学、写作、逻辑),满分200。
(2)复试: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商学院组织,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
五、录取
初试线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划定,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自主择优录取。
六、证书颁发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可获得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2.5-3年(暂定学制)。2022年MBA项目学费,全日制2.8万/生?年,非全日制3.5万/生?年,可一次性交清,也可分次缴纳。
八、招生人数
预计2022年MBA招生人数140人左右,其中全日制40人左右,非全日制100人左右。
九、学习方式
理论课程安排在2年内,共4个学期修完;
全日制:周一至周五部分白天与晚上上课;
非全日制:周六和周日上课。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英文译名Chengdu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原隶属中国气象局,2000年划转至四川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以信息学科和大气学科为重点,以学科交叉为特色,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要学科门类,多学科协调融合发展。学校以本科生教育与研究生教育为主。对达到学校相关毕业与授位要求的普通本科学生,毕业时由学校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共有航空港、龙泉两个校区。航空港校区位于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龙泉校区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幸福路10号。
第三条 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
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并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学校在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战略、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学科建设规划等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 根据各省(市、区)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区域均衡、生源结构、生源质量、社会需求等因素作为主要依据分配招生计划,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第八条 学校按照规定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预留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计划数和使用原则,并在录取结束后公示使用情况。学校使用预留计划,优先向生源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的地区及中西部地区倾斜。
第九条 学校与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开展的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采取专业专设、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在四川招生代码为“5507”,录取后不能转专业。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合格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不能自理,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体检不合格者或体检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只招收艺术类
美术专业考生,考生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均需达到各省(市、区)划定的美术类本科合格线。
第十三条 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必修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英语专业、
翻译专业要求加试口语。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确认的加分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规则为“位次优先,遵循志愿”。对进档考生有给定排序分的按排序分排序;无排序分的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者,文科按语文、文综、外语,理科按数学、理综、外语的顺序进行比较、排序)。确定了每位考生的位次,然后再根据考生的位次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七条 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录取规则: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文化成绩加专业统考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分高优先录取;其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当地招生部门制定的投档综合成绩算法及录取规则执行。四川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要求报考我校考生文化成绩高于省控线30分(含30分),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当地 “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内容为准;对实行新高考方案的省份选考科目及录取规则,以各省(市)的公布办法为准。
第十九条 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在部分省(市、区)招收定向气象部门就业学生,凡有意向报考者,需按各省的报考要求填报。单独设定定向招生批次的省份,考生需在相应批次正确填报我校定向招生专业的代码;未单独设定定向招生批次的省份,考生需按要求在我校录取相应批次中填报有定向招生的专业代码,或选填“服从定向调配”的选项。有以上填报情况的考生均视为愿意报考定向专业,学校将在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划定的分数线上,从已投档考生中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被录取的定向考生在入学报到前,须按规定与相关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若拒签协议,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不得转入普通专业就读。
第二十条 新生进校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提供相应奖、贷、助学金支持。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
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我校的收费标准为:
理工类专业:4900元/生·年;文管类专业:4400元/生·年
艺术类专业:7200元/生·年
住宿费:1200元/生·年(四人间),900元/生·年(六人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为:
办公电话:(028)85968271 85966857
传 真:(028)85966857
学校网址:
www.cuit.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jc.cuit.edu.cn
E-mail:zhaosheng@cuit.edu.cn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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